內部結構主要由三部分:
第一部分是動力部件,由發條、上發條的單向機構,使人工擰轉時,只能上緊,不會松。擰緊發條就提供了整個系統的動力。
第二部分是釋放部件。由一系列的齒輪變速,使發條松弛時的旋轉周數增加,在齒輪系的末端有擒縱輪、擒縱爪和游絲,保證齒輪系在發條的驅動下旋轉的速度恒定。游絲上有調整游絲長度的裝置,以調整擒縱爪擺動的頻率,保證齒輪按設定的轉速旋轉,不會將已擰緊的發條一下子就松完,也不受發條松緊的影響而導致轉速的變化。
第三部分是定時觸發裝置,使齒輪系中某個齒輪轉到一定角度后發出一個電信號或機械信號,停止供電或發出鈴聲。
三個部分一起工作是,擰動定時器到某個刻度,實際做了二件事,一是擰緊發條,提供動力,使定時器開始工作,另一件事就是擰的刻度就是設定了觸發機構的觸發位置。
然后整個結構在擒縱輪的控制下,慢慢釋放發條的動力,各級齒輪開始按恒定的轉速旋轉,直到觸發機構動作。